一、 单位可以强制加班吗?
虽然时至今日,加班的情况在单位中已经非常普遍,但法律规定单位不能强制要求劳动者加班。因为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道:“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由此可见,单位如果需要员工加班的话,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不同意加班的情况下,单位不能以任何方式,包括用“不加班就开除”相威胁,强制要求员工加班。
二、 加班后的加班费应该和单位要吗?具体数额如何计算?
【资料图】
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是《劳动合同法》第31条明确规定与单位的义务,而《劳动法》对于加班费有着明确的规定,主要分以下三种具体情况来计算。
1. 日常中,安排劳动者当天延长工作时间的(比如当日加班几个小时),要支付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 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要支付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本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普通的休息日被单位安排加班,那单位有选择给劳动者补休或者是支付加班费的权利,二者只能选其一。也就是说,如果单位安排了补休,那就没有加班费;如果单位给了加班费,就不会安排补休。
3. 在法定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要支付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除以工作时间,计算出来每天的平均工资或者是每小时的平均工资。)
三、 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该怎么办?
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除了进行投诉外,劳动者还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者在和单位的交锋中,往往因为经济实力的差距和对劳动法规定的不了解,而处于劣势地位。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劳动者能对法律中有关加班的规定有一个简要的了解。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联系专业的律师,坚决地维护自己的权利。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中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修正)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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