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女士最近
想购置一台单反相机
她去到了瑞金南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家相机专卖店
付了钱后才发现
自己花钱买到的不是开心
而是伤心
究竟怎么回事呢?
4月4日中午,记者在贵阳市瑞金南路电子商城一家相机专卖店见到了任女士。
刚一见面,任女士就向记者倒起了苦水,自己花了一万八千多元,竟然买了一台“二手”的相机。
任女士:我是3月28日上午来提的机子,拿到机子之后,大概两点钟左右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这个相机有磕碰问题,我就把图片发给商家,商家就跟我说那我给你换一台新的就好。
我们第二天过来的时候就发现,磕碰问题不止我一开始发现的那一个地方,就还有其他的地方。当我开始拆封的时候相机的盒子的塑封条是封好的。那个是我拆开的,至于机子上的膜,那些是他当时拿去帮我拆的。
任女士告诉记者,商家告诉她,在她购买相机的当天,商家就发现卖出的相机是别的客户的,并不是全新的。
可让任女士无法接受的是,从28号购买到29号来店内协商,商家当时都没有提到过这台相机是别人的。
任女士:我怀疑这家店在做翻新机,或者二手机,他这个行为就是欺骗消费者。我了解到的法律法规,是需要退一赔三的。
随后,记者和任女士来到了这家相机专卖店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相机确实是别人的,是由于自己工作失误,不小心拿错机器,将它给了任女士。
专卖店工作人员:是失误导致的,而且收条都在这里的,而且人家客户还要来拿机子,当时给她以后我真的是没发现这个问题。
当时她拿到机子说有地方被磕碰的时候,我当时就已经准备给她换了,但她说她要上高铁要去遵义,那我本来说马上给她拿过去。我没有欺诈,我真的是不小心,我一直在给她强调我拿错了。
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了相机专卖店老板熊先生,熊先生表示愿意给任女士退换机身,并且补偿2000元给任女士。但任女士不接受这样的处理意见。
专卖店老板 熊先生:当时跟她协商说给她赔个灯,送块电池给她,她都不同意。她认为我们是故意的,她说想要假一赔三,那我肯定不同意。
就在双方协调的过程中,云岩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来到了现场、经过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协调,最终,双方就此事的解决达成一致。
记者 | 刘翔宇 王清轩
编辑 | 张雅雪
编校 | 唐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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